书籍编码: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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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鼎新 / 郦菁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
副标题: 《历史与变革》第一辑
出版年: 2023-2
内容摘录
从“过程—事件分析”到“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
应星<注:”应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研究领域涉及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社会运动、革命社会学、教育社会学。”>
【摘要】2000年,中国社会学界曾就“过程—事件分析”与“结构—制度分析”发生过一场学术争论。作者将“过程—事件分析”引入关于中国共产党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研究并加以发展,提出了“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分析策略。这种策略强化了“事件”在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意义,强调带着结构性问题关怀进入事件史研究,通过微观比较分析来厘清事件的根源、流变与分叉,结合概念史来展开事件史研究,将具有文明和制度担纲者意义的身份群体及社会行动者作为分析的重要入手点,并将空间的视角纳入事件史分析。作者还分析了“追根溯源的事件社会学”与西方既有的事件社会学、微观比较分析及谱系学传统的关联。
一
在西方学术脉络中,“国家—社会”范式的原型可以追溯到洛克与黑格尔的论争,到20世纪70年代后得到进一步的复兴(邓正来、亚历山大2002)。这种范式对海外中国研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戴慕珍就用该范式对毛泽东时代的农村社会进行了分析(Oi 1989)。相较长期流行的集权主义范式而言,这种分析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20世纪90年代,“国家—社会”范式被引入国内学界后,对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不过,国内学者在对这一范式的反思中逐渐有了自己的理解。2000年,孙立平首次提出了“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方法。他之所以提出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学界以往对“国家—社会”范式的机械运用,强调要把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当作一种动态的实践过程去把握,要在事件性的过程中去挖掘“社会隐秘”,要洞察中国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那种复杂而微妙的运作逻辑和机制,要揭示权力的非正式面向、微小实践面向。作为研究对象的“事件”是指与日常生活状态不同的一种突变状态、一种“爆炸”;而作为分析策略的“过程”是指研究者要着力于事件的细节展示,把研究对象转化为一种故事文本(孙立平2000)。应该承认,“过程—事件分析”在学理上的论证并不充分、严谨,具有某种印象派的风格。无论是文中所说的“社会隐秘”,还是对布迪厄等西方社会理论的理解,都存在一些可议之处(参见谢立中2010,239—288)。此外,该文对历史社会学在事件分析上已有的学术积累也借鉴不足。然而,该文的经验直觉却是异常敏锐的,对于学界理解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的独特运作逻辑,打开了一条充满想象力的通道。这也是在该文发表后的二十多年里对青年学子持续产生影响的原因所在。不过,今天“过程—事件分析”这个概念在国内社会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已经泛滥成灾,似乎任何一个采用质性研究或案例研究方法的论文都可以堂而皇之称自己使用的是“过程—事件分析”。用案例就要讲一个事,讲事自然就要叙及过程,这不就是“过程—事件分析”吗?但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必要刻意提出和使用“过程—事件分析”这个概念呢?直接用“质性研究”或“案例分析”不就可以了吗?